“僵尸车”几年未挪,业主怒问谁来管 | 晚报帮帮团

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邓艳红
在小区散步时,学府华庭小区的杨爹爹总会被几辆常年不动的“僵尸车”坏了心情。这些车辆积满灰尘,车身破损,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。杨爹爹多次投诉:“这些车到底什么时候能挪走?”
像杨爹爹这样有诉求的业主不在少数,许多人通过长沙晚报全媒体群众工作平台反映小区内“僵尸车”问题。不仅是小区,城市里不少角落,也能见到这些长期停放不动的“僵尸车”。它们霸占公共停车资源,影响城市美观,还存在安全隐患,让人既反感又无奈。
“僵尸车” 该如何处理?连日来,晚报帮帮团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。
业主吐槽 这几辆车怕是有10年没“挪窝”了
根据业主们反映的情况,记者近日在开福区学府华庭小区1栋后面的停车位上看到,有4辆破旧且堆满灰尘的车很是扎眼。走近观察,其中一辆面包车已经破败不堪,车身锈迹斑斑,4个轮胎全部干瘪“趴”在地上,车窗上还贴着“高价收车”的广告。
除了这辆面包车外,另外3辆车看上去相对新一些,其中还有一辆宝马车。这几辆车都有车牌,从车牌上看还比较新,但车身上落满灰尘和树叶,有的车轮胎也瘪了,看得出很久没有移动过。“这几辆车停在这里怕是有10年了!”小区的几位业主告诉晚报帮帮团记者。“看到这些车就烦。”经常在小区散步的杨爹爹对这些“僵尸车”颇为不满,“这些车长期停在这里,占用我们的公共停车位;另外,车身脏也影响我们的居住环境。”
在湖南湘江新区麓谷小镇小区,也有业主反映有“僵尸车”长期霸占公共停车位。记者在该小区南门附近看到,一辆无牌的黑色小车停在地面停车位上,车身上的漆已经掉了一大块。“停了有好几年了,我们每次下班回家都得找好久的停车位,希望尽快将这些车移走腾出停车位来。”一位业主说。

城市角落 辅道上的“僵尸车”变身“广告牌”
晚报帮帮团记者走访发现,在城市的一些角落,如辅道、人行道、公共停车场等地方,也有一些长期不“挪窝”的“僵尸车”。
记者在河西雷锋大道一辅道处就看到这样一辆“僵尸车”。这辆小车停放在辅道上绿化带旁,悬挂着车牌,车身很脏,落满灰尘,车窗则变成了“广告牌”,上面贴着好几张租房广告,还有一些贷款广告及办证刻章的小广告。“已经停了很长时间了,停在这里阻碍交通,希望能够早点移走。”附近一些商铺的老板告诉记者。
还有一些市民反映,在一些背街小巷,也有“僵尸车”存在,有的车辆车身上都快长青苔了。“这些车不仅有碍市容,甚至还阻碍了消防通道,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。”附近的居民对此忧心忡忡。
物业困境 “处理或不处理都有人有意见”
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面对这些 “僵尸车”,小区物业人员往往陷入两难:因为没有执法权和政策支持,贸然清理会被车主投诉,不清理又会被其他业主投诉。
“有些‘僵尸车’没有车牌号,我们根本联系不上车主,也不敢轻易移车,只好将这些情况反映给社区和街道,由他们来决定如何处置‘僵尸车’。”麓谷小镇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,面对 “僵尸车”,物业公司能做的有限,“之前在小区发过通知,要求车主自行清理,但是收效甚微”。
学府华庭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谢经理则告诉记者,该小区几年前曾经集中清理过一次“僵尸车”。那次清理过程中,先是由物业公司搜集“僵尸车”数据,然后将数据报给社区及街道,再由交警部门来清理车辆。
谢经理说,小区业主对“僵尸车”意见大,但物业公司没有能力处置,“我们之前向社区上报一批我们认为的‘僵尸车’数据,但被社区打回来了,社区说有些车辆能联系上车主,车主说自己只是长期停在那里,并不是废弃不要了”。
部门行动 清理“僵尸车”,执法部门多次开展执法
“僵尸车”该如何清理?长沙市交警及城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均不愿就这个话题接受采访,仅表示“这项工作难度很大,也不是一个部门可以处理好的”。
知情人士透露,“僵尸车”处置主要面临法律和执法成本两大难题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车辆属于私有财产,即便长期废弃,执法部门仍无权强制处置。执法成本方面,“僵尸车”处置后需要停车场停放,车辆保管也需要成本,这些成本最终由公共财政承担。这种“违法成本社会化”现象加剧了治理惰性。
不过,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近年来,长沙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曾多次进行执法,在有些地方还取得了不错的成效,这些来自基层的探索为解决问题提供了参考。
从今年3月开始,长沙县开展了“僵尸车”违停联合整治行动,长沙县星沙街道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及交警部门联合参与。
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对于长期违停的“僵尸车”,他们会通过交警查询到车主电话信息,一对一电话联系,告知其尽快挪移车辆。对于联系不上或者拒绝配合的,执法队员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车辆进行转移。在转移完成后,执法队员还积极联合街道、社区,对易引发违停的人行道沿线设立隔离桩,从物理上杜绝违停可能。星沙街道设置了一个车辆中转场,部分“无处可去”的车辆可以通过付费停车的方式暂停此处。
专家建议 治本需有法可依,还要多部门形成合力
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10月7日印发了《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规定,执法部门要根据排查的废弃汽车停放地点、车辆状态等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置。
对道路范围外停放、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废弃汽车,由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;对道路范围内违法违规停放的,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置;对停车场、路内停车泊位内的,由停车主管部门、停车管理单位组织引导车辆所有人自行清理和依法进行处置;对无法确认车辆所有人的或者无法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的,根据民法典、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,依法进行处置。
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,从法律属性上看,“僵尸车”仍属于民法规定中的“物”,其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 。无人问津并不必然等于被遗弃,在民法中,遗弃物是指所有人以抛弃的意思所舍弃的物,车主需有抛弃车辆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,才能将车辆变为法律意义上的无主物。因此李健律师也建议,现实中要破解此类难题,避免发生矛盾纠纷,必须先有明确立法,明确规定长期停放公共车位多久,或是逾期交费额度多少,执法部门就有权将其移离,否则实践中还是很难判定和操作。
还有专家提出,治本需要多个部门形成合力,加强协作配合,建立长效巡查监管机制,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并通过宣传引导,提高市民的规范停车意识和环保意识,共同参与到“僵尸车”治理工作中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