店长盗走顾客金手镯获刑11个月
【来源:江淮晨报】
母婴店店长趁顾客不备,将其孩子掉落的价值万元金手镯捡走并变卖。面对警方调查,却拒不认罪,编造谎言企图掩盖犯罪事实。5月6日,记者从肥东县人民检察院获悉,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母婴店店长有期徒刑11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。
陈女士(化名)育有两个孩子,因常带二宝去某母婴店洗澡、购物,久而久之便与该母婴店牛店长(化名)相熟。2024年12月5日,陈女士像往常一样带着二宝来到母婴店,当她从婴儿车抱二宝时,被子被带起,宝宝的金手镯掉落在地。牛店长看到后,趁陈女士不备,将该手镯迅速捡起后放在自己的口袋里。第二天,牛店长将该手镯卖掉后得款一万余元。
同年12月26日,牛店长到案后不但不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,反而编造该手镯系自己妹妹十年前送给自己的谎言,企图逃避侦查。2025年1月3日,肥东县公安局将该案提请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。面对嫌疑人牛店长拒不认罪的情况,承办检察官引导侦查机关迅速开展补充侦查,从其妹妹、收赃人等相关人员证言入手,进一步核实被盗手镯的来龙去脉,锁定嫌疑人犯罪的完整证据链条。
同时结合牛店长可能构成累犯的情节,肥东县人民检察院于今年1月10日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在审查起诉期间,牛店长迫于证据方面的压力,方才承认了其盗窃的事实。4月21日,肥东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5月6日,记者最新获悉,目前该判决已生效。
检察官提醒:尽量减少随身携带贵重物品。同时,在日常相处中,无论是朋友还是陌生人,都应保持适度警惕,避免因轻信他人遭受财产损失。
江淮晨报-合新闻记者 邵晓杰 通讯员 高秀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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